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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祥超

发布:2014-11-02 07:45:00     浏览:

刘祥超
1984年生,山东五莲人;

法学博士,讲师;

中共党员。

教育背景 2010—2013,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获法学博士学位(法学理论专业);

2007—2010,山东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法学理论专业);

2003—2007,山东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法学专业)。

研究领域 法理学,法哲学

社会兼职  

荣誉奖励  

代表性成果 近年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成果:

1、“远去的传统与理性的法律——‘文明转型’的法哲学解读”,载《民间法》(第十三卷),厦门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2、“论法律方法的理性意涵及法治意义”,载《理论月刊》2013年第4期。

3、“权利的性质探析——基于利益、社会和规范的反思”,载《桂海论丛》2013年第2期。

4、“论‘吵架’现象背后的规则信任缺失”,载《民间法》(第十一卷),厦门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主要学位论文成果:

《文明转型视野下法律的理性化》,中共中央党校博士学位论文,2013。

代表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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