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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伟明 副教授

发布:2014-11-16 08:44:00     浏览:

 

 

 

 

 

 

 

 

 

 

姓名:陆伟明  男

法学博士后,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行政法教研室主任,行政执法研究所所长;

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

 

教育背景  

 

2011—2013,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后;

2006—2009,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

 

1998—2001,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

 

研究领域 行政执法理论与实务、服务行政法治理论与实务。

主要讲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法疑难案例分析》、《行政执法证据收集与运用》等。

社会兼职 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人民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术机构研究员;重庆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常务理事;重庆、四川、河南等地人大、政府、法院、律师事务所咨询专家、法律顾问;重庆瑞月永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荣誉奖励 1.《法治政府建构论——依法行政理论与实践研究》,重庆市第四次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2005)。

2.《养路费争议与行政收费的法治化》,中国法学会优秀论文三等奖(2007)。

 

3.《论司法指导对行政权力的柔性规制》,中国法学会优秀论文奖(2013)。

 

4.《论基层自觉型行政指导模式——浔阳区工商局行政指导实践的理论解读》,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三等奖。(2014)

 

代表性成果

一、著作

1.《交巡合一执法体制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15年版。

2. 《行政指导在行政执法中的规范运用》,知识产权出版社2013年版。

3.《服务行政法论》,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4. 《重庆实践统筹城乡下的公务员制度研究》,中国言实出版社2012年版。

5. 《非正式组织视角下的社会中介组织法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6.《区域法治建构论》,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二、论文

1.《高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的法律调控》,载《行政法学研究》2013年第3期。

2.《论我国行政法律体系的形成与完善》,载《理论导刊》2012年第5期。

3.《行政指导的运用与依法行政理论的拓展》,载《兰州学刊》2011年第9期。

4.《行政技术手段的采用及其规制》,载《行政法学研究》2010年第2期。

5.《服务型政府的行政裁决职能及其规制》,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9年第2期。

6.《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的合法性标准》载,《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

7.《论学校与学生的行政合同法律关系》,载《海南大学学报》,2007年第6期。

8.《最牛钉子户案与行政规划的程序法控制》,载《理论导刊》,2007年第7期。

9.《养路费争议与行政收费的法治化》,载《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3期。

代表性项目 1.主持中国法学会部级项目“法治政府视野下的行政权力清单构筑模式研究”。

2.主持重庆市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面向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法律诊所教学模式研究与实践”。

 

3.主持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庆交巡警执法体制研究”。

 

4.主持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行政指导在行政执法中的规范运用”。

 

5.主持西南政法大学校级研究项目“农民协会法律制度研究”。

 

6.主持西南政法大学校级研究项目“学校与学生法律关系研究”。

 

7.主研教育部重大项目“我国学校应急管理与学校安全立法研究”。

 

8.主研国务院法制办委托研究项目“政府法制建设三十年”。

 

9.主研国务院法制办委托项目“法律责任设定情况分析”。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www.388365.com,邮编:4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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